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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里就没有爱吗?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长得天生丽质,将来找个好老公肯定不是问题。追我的人也不乏高官权贵,但我始终觉得他们华而不实,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传统的女性来说,婚姻是我人生落脚点,丝毫不能掺杂金钱或权力这些物质。
后来我与一名电脑工程师小江结了婚,这其中经过三年的相识、相知、相恋。他为人纯朴,对女人也有分寸,而且人也高大帅气,嫁给他,我很满足。
结婚后,小江对我百依百顺,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爱,每天抢着做各种家务,从不让我插手。他常常对我说,小时候家里穷,为了供他上学,父母亲天天日出而作,舍不得吃一顿好的。说到动情处,他常常泪眼婆娑。
于是我提议让他带我回老家,去看望父母。因为自打我们结婚,我只在婚礼上见过他父母,后来一直没回去。小江说,还是不要回去,如果你想他们,就让二老来我们这儿吧。小江自己也几乎不回去,有什么事,只是打电话回去。
有一次,老家来电话,小江高喊我去接电话,说着说着我就忍不住对二老说,我想回老家看看二老,电话那头好像很慌张,忙不迭地说:“你们工作忙,就不要回家啦,还是我们来看你吧!”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五·一节到了,丈夫要回老家,我缠着要去,他坚决不同意,说什么“我只去一天就回来你别去了”。我软硬兼施,甚至以离家出走来吓他,他只得同意。然后一再叮嘱我:乡下狗多,不能乱跑;坏人也很多,千万别和他们讲话。我开心地答应了。
坐车到了老公的那个村子,看到村口站满了围观的人,像看惜有动物似的,我想,我虽漂亮,可不至于如此受关注呀!后边几个小姑娘不断地惊叹:“真漂亮!”我忍不住偷偷乐,频频向她们点头微笑。丈夫立刻警惕地拉着我的手,旁边那些婆家亲友也都跟仇人似地盯着那些乡亲们。
忽然听到前面几个老人家窃窃私语,虽然很轻,我还是听清了,“大色狼也娶上媳妇了”,“坏人的命就是好”,“娶个媳妇还这么俊”……我一下懵了,这么久了,他们不让我回老家,原来有这么大的事瞒着我。丈夫听了,脸煞白煞白,忙解释说:“跟你说过,乡下坏人多,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们。”
回到城里,我一直等小江给我一个解释,我相信无风不起浪。小江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我,但是我一想起那些活,就觉得腻歪。
一日小江喝了些酒,脸涨得通红,回到家就言语上:“我不是人,中学时犯混,把一个女同学给……,读了两年工读学校,后来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山村,这些年,一直不敢回家,因为我受不了他们仇恨的眼神、鄙视的话语,对你我一直在赎罪,弥补我曾犯下的错,赎回我内心的一份安宁。”
听了他的话,我好懊恼,当初千挑万选,竟选了个有强奸史的男人做丈夫。我一怒之下,提出离婚,一刻也不想呆在这个男人身边了。我取了几件衣服,飞奔出了家门。
在大街上我漫无目的地瞎转,小江一直在后头跟着我。我一生气就往马路中间跑,想甩掉他,猛然间,一辆出租车飞奔过,没等我清醒过来,小江已从后面冲过来了,不顾一切地把我推向路边。只听到“砰”的一声,小江被撞出了数米远,整个人血肉模糊,“天啊,难道这就是惩罚吗?!”
小江被送到医院急诊室,手术后,医生说:“幸好脑部伤得不重,只是要在医院住段日子,他的两腿粉碎性骨折,你好好照顾他。”
四个月来,我每天面对着他,像他以前照顾我一样地照顾着他,没事时,坐在他床前,想着他以前对我的好,想到他为救我时的不顾一切,我开始慢慢地改变对他的成见,给他做各种骨头汤,陪他说话。四个月来他每天说最多的就是“对不起”和“谢谢”。
出院时,我买了花去接他回家,可是护士告诉我,他已结帐走了,还给我留了一封信,信封上的字迹还没干。我确定他刚走,急忙追出来,可马路上哪有他的身影。我展开信:
云:
你好,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宽容和照顾,我要离开这城市了,我不应该影响你正常的生活,也只有我走,你才会真正幸福。
爱你的小江
他走了,真的走了。可是我为什么还如此沉重呢?那个错是他少年不经事时犯下的,也受到了惩罚。我真的还要嫌弃、拒绝一颗改邪归正的心吗?他从工读学校出来后,发奋读书,考上了名牌大学,当了骨干工程师,对我又那么体贴,难道我……
我喃喃自语,泪水横流,恨里就没有点爱么?
永远的情敌
那天妻参加同学会,很晚回家。
我去开门时发现有一个男人和妻子站在过道上,有说有笑。很显然,妻是被这个男人送回家的。我向这个男人握手道谢时,竟然觉得很面熟。
妻进门后仍是一脸的喜色,掩盖不住内心的激动,对我叫道:“嘿,知道了吧,这个男人就是我的初恋,怎么样?不错吧!”
我盯着妻子的眼睛,却什么话都没有说,顺手抓起一本小说书,胡乱地翻看。
妻见我这样,就蹲在我的面前,抓住我的手,说:“你别这样好不好嘛?”
我还是没有说话,眼睛盯着书本上的字,尽管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妻又说:“真想不到这次开同学会,竟然还能见到他。”
我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了,“那当然罗,他是谁呀?是你的初恋嘛!”
妻猛然起身,抛给我一句话,“懒得理你!”就要去卧室。
我忙抓住妻的手说:“对不起!菁菁,我想今晚一个人待在客厅里静一静好吗?”
妻有些意外,随后很理解地说:“好吧,别忘了早些休息。”
妻抱来了被子枕头,让我别冻着,还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啵”了一下,说,想好了就进去睡。我既羞愧又感动,连忙点头称是。
那晚我一直在客厅里呆坐着,也不是心里有多么难过,只是想独自静一静。其实妻的初恋,我只见过他的相片,今晚还是第一次见到,长得确实英俊。我认识妻时,她和初恋还没有断,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市报当记者,来采访我这个自学成才的打工仔。她说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高中毕业生,边打工边自学,在十年时间里竟然获得自学考试的本科文凭,还成为小有名气的作家。她感慨地说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真让她感动,敬佩!后来经过多次接触交往,她就爱上了我,说非嫁我不可!
第二天早上,我非常诚恳地对妻说:“我想见见你的初恋好吗?”
妻却反问我:“为什么呢?”
我如实地说:“我感觉他还爱着你!”
妻竟“呵呵”地笑了,随后说:“他是还爱着我哩!”
我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大声道:“我是认真的,要和他谈谈!”
妻见我这副严肃认真的样子,便说:“好吧,上班后打电话问问他还在不在市里。”
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可又找不出可以发作的理由。
整整一天,我坐在电脑前一个字都没写,也一个字都没有看,这对于我辞职后从事自由撰稿人以来,是从来没有过的。我在等待妻的电话。
直到下午6点钟,妻打来电话说:“晚上7点在东方酒店太白餐厅见。”
我连忙去楼下的理发店,对理发员说:“快,快,帮我吹一吹。”头发吹好后,理发员问我要不要喷点发胶。我当即回答:“要啊!为什么不要?”
吹好头发我又回到家里,挑选衣服领带,反正把我最好的衣服穿上了。下楼时看看钱包里的钱不多了,又去银行取了三千块钱。这顿饭是我请的,得吃好一些。
这样一来赶到酒店时,妻和她的初恋已经喝掉一杯咖啡了。
妻把她的初恋介绍给我后,说:“喝酒是你们男人的事,我不陪了。”
我很意外,“你这是什么意思?”可又不好发作,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妻离开。
倒是妻的初恋来劝慰我:“你别管她,女人嘛总是这样的,还是我们喝吧。”
我也只好这样了。
酒和菜上来后,妻的初恋举着酒杯满怀激情地说:“来,为我们的认识,不,为你这位永远的情敌干杯!”
我一时听愣了,连忙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妻的初恋说:“为你这位永远的情敌干杯啊!”
我终于听得明明白白了,我说:“我不懂啊!”
妻的初恋说:“你是我的情敌,而且又是永远的情敌。”
我的好奇心来了,“怎讲?请指教。”
妻的初恋一脸认真地说:“五年前生意受骗公司倒闭后,我已经是身无分文了,当时真的想一死了之。菁菁得知我的处境后,特意打电话给我,她说了很多你的故事。菁菁最后告诉我,一个人成功与否,不是看他的财富,也不是看他的地位,而是看他在失意的时候,是否还有奋发图强的信心!从那以后,每当遇到挫折时,我想到的就是你这个情敌,想你,恨你,又服你,于是我又斗志昂扬地去拚搏了。我想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你都是我的情敌,我永远的情敌!”
原来我是这样的“永远的情敌”啊!呵呵,呵呵……
那晚的酒喝得真的多啊,多到不知道是如何回家的。
喝到最后我还非常勇敢地挑战妻的初恋说:“从今往后你也是我永远的情敌!”
奇装异服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各种颜色和各种款式的衣服。我自从出生,一连十几年所看到的男人女人穿的,几乎都是颜色一样,样式一样的衣服。
十六岁那年,在我家订的《参考消息》上看到了一幅漫画,画的是苏联一对男女青年的生活状态,并在漫画边配了几句话:头发像乱麻,香烟嘴边挂,裤腿像喇叭,男女看胸卡。
这是讽刺谩骂苏联“变修”后青年人的颓废。我并没产生什么批判意识,相反却十分喜欢这对青年的装束。这实际是青春特有的躁动与反叛,我从家里翻出了一块不知母亲压了多少年箱底的一块天蓝色平纹布,求邻居大娘为我裁缝了一条喇叭裤穿在身上。
父母看见后并没表示出十分反对,父母从小就很娇惯我。我穿着喇叭裤去上学了,这着实引起了一场喧然大波,学校领导和老师把我看成了“另类”。没过几天,又有好些学生也穿起了喇叭裤,有的同学为达到裤脚的喇叭效果,在裤脚后面加上了一角布。
学校领导在上间操时用大喇叭广播声明,说禁止学生穿奇装异服。我没有听学校的禁令,那时学校领导和老师不敢对学生怎么样,充其量在广播喇叭里说一说,再严厉的话会被说成是“师道尊严”。
我很自豪地想,是我引领了服装新潮流。但我仍觉得这样还不够时髦,就把姐姐刚买的还不好意思穿的橘黄色上衣也穿在身上,又在母亲的衣箱里翻出几只银戒指戴在手上,又戴了一副劳保墨镜,叼着烟上学去了。在学校里,我几乎成了一个明星。男同学都效仿我,女同学都很羡慕,这给了我许多激励。
我这举动引来了学校几个爱打仗的学生的不满,似乎是由于我的出现淡化了他们的存在。他们联合了好几个人准备一齐对付我。他们之所以联合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我每天早晨都在我家附近的苗圃习武。实际上我并不喜欢武术,我父亲喜欢。
我爷爷倒是有一身好武功,直到爷爷去世,父亲也没有继承下来,父亲就希望我和会武功的人学些武功。父亲可能是从实用角度想的,因为在那个“打、砸、抢”的动乱年代,这个特长很有用武之地。
我每天像是向父亲交差似地练一练拳脚,并不怎么用功。一天晚上,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好几个学生截住我,叫骂着围上来对我动起手来。我迅速出手,使出封眼掏心招式,将那几个人打得四处逃散。打过他们之后我有些奇怪,在此之前我还没出手打过人,师傅也不许我滥打无辜,这时我才知道,自己的拳脚很厉害。
过去从没人招惹我,可能是因为我从不招惹别人,加之我从小就是一副冰冷面孔,显得十分残酷无情。实际上,在我心里,我也确实没有畏惧过别人。加之服装另类,更助长了我的嚣张气焰。这之后,学校里开始悄悄传言,说我是何等的厉害。
那时的孩子也都讲义气,被我打的同学也开始敬佩我了。好在我没有借此欺负别人。
直到高中毕业下乡,我仍旧是奇装异服。也因如此,在知青点那种来自五湖四海、鱼龙混杂的部落里,我独树一帜,挣得了“老大”的称号,很是风光。
好多年过去了,我仍是随心所欲地穿衣服。到机关工作也是如此,看上去不像人民公仆,所以劳模先进的事情与我无缘,但我还是我行我素……好多升迁的机会都被我错过,大都是因为个性和奇装异服给闹的。
浪漫的事
那时,我手里有一笔钱,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用这笔钱过一种浪漫的日子。
浪漫肯定与爱情有关。为了尽快找到爱情,我开始把时间大把大把地撒在网吧里。我始终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那天,在一个论坛里看到一个署名“坏女人”发的帖子很好玩,我便注册了一个“好男人”的网名跟帖,并加了她的QQ。
“你怎么叫这个名?”她在QQ里问。
“我为什么不能叫这个名?”
“你觉得你叫这个名字就能吸引我?”
“难道你不想被吸引吗?”
我们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通常,我只要想把某个女人发展成为我的女友,她就一定跑不了,对此,我是有足够信心的。
当然,这些信心来自于我帅气的外表和那些充满了铜臭气味却又不可或缺的身外之物。我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结婚,不是因为女友不漂亮,不温柔,而是,我觉得她们都不懂得浪漫。我觉得一个懂得浪漫的女子得让我对她一直保持新鲜感。
通过一天天的聊天,我知道了她叫非非,20多岁。至于她的工作我没细问,只听说跳了几次槽。不过我觉得那不重要,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她目前仍是单身。的确,仅仅是她的名字,就够让我想入非非的了。
我幻想着在柳枝刚吐出嫩芽的时候,我会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见到她。一个看起来很清纯,眼睛很大,鼻子却有点小的女孩子,娇憨可爱。非非说,不论我走到哪里,她都要跟着我,直到地老天荒。
这话多感人啊,我点了下她的鼻尖,说你要不怕吃苦就跟着我混吧。日子香甜得像刚出锅的酥油卷,我们无忧无虑,大把大把地花钱。凡是她想要的,只要我能做到,我都尽量满足她。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很开心,我觉得生活真是美好。
我疏忽了一件事,再多的钱也有花完的一天。当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已经快揭不开锅了。
这天,我带她吃了最后一顿饱饭。我们来到大街上,如同两个幽灵一般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我看着一扇窗在暗夜里亮了又灭,就对非非说我要上去看一个亲戚,让她在下面等。
不到一刻钟我就下来了,我把手里的刀插进兜里,把装进兜里的钱掏出来塞给非非,说是亲戚帮衬的。非非很开心,我笑得也很踏实。
但只是过了一天,非非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追问那家亲戚的底细,没几句我就交了实底,我骗的人太多了惟独不想骗她。我瞪着无辜的眼睛望着她,向她传达的意思很明白:爱咋咋地!
非非扑到了我的怀里,眼泪流得一塌糊涂。没有料到的是,她竟然会成为我的得力助手。
她缠着我给她讲那次行动的过程,如同在听一个传奇。我说那家的主人被我的一声断喝吓破了胆,乖乖地交给我一沓钱,我也不贪多,拿了就走。我甚至没有觉得这是犯罪,倒是怀着一种为爱情甘愿上刀山下火海的悲壮和凄美。
非非不但没跟我分手,反而把我当成了英雄。其实我还有个英雄的称号,传说中能够飞檐走壁的“大盗阿三”就是我,但我没敢告诉她。
非非说她最兴奋的事就是帮我踩点,看着我从清凉的夜色中平安地走出,她就会飞快地奔向我。我们长久地拥抱或者接吻以示庆贺,然后在黎明将要来临的时候,手拉着手,一起回家。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持续下去该多好啊。
我不是没有想过以后,故事总得有个结局,就像这篇小说,我构思了无数个结尾总不满意。如同一条被搁浅在沙滩上的鱼,我的笔一度停顿着无法继续。唉,为了给这篇小说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还是实说了吧。
事实上,在我跟非非还没有见面的时候,警察就已经找到了我。我现在正坐在阴暗的狱舍里静静地写这个小说的结尾,但我感觉很温暖,因为我心里有阳光。阳光是非非给的。我没有想到她会来找我,并能比较平静地听我讲我的过去。
看来,这个女人真的不一般,我低估了她。非非说,通过长时间的精神接触,她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我想,爱是无辜的,不论对还是错。
非非还喜欢文学,她知道我平时也爱舞文弄墨的,就鼓励我多看书,写写小说什么的。
这篇就是我的处女作,为了她,我有信心和力量来完成。因为,她说了要等我出来,这句话给了我无限的动力,我相信美好的生活就在前面。
我想和你去打猎
又是一年深秋到。我喜欢秋天,望着满山红透的枫叶,我的心里就会一片欢畅。看着山中树上跳跃的小动物,我仿佛回到了自己的童年。
每当我出神地望着远山的时候,赵四总会过来,问我,少爷,你想出去打猎了吧?赵四跟我十年了,他对我的心思,把握得正好。
很久以前,一位身着华丽绸布衣服的地主,满面红光,背着双手,走在自己的千亩田产上。田里干活的农民见了,都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老爷!那是我爹,我是少爷。我有的是钱,多得花不完。我喜欢打猎,喜欢女人。
我爹生前告诉我:是男人,就打猎!我很信仰这句话,猎场上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然而,赵四不喜欢打猎,他总是坐在一边看,我喊他,他也不去,下人就是下人。
深秋的季节,山上一片萧索,我喜欢在这个时节来打猎。我的猎技并不好,有时候甚至是空手而归,但是我很兴奋。我虽然是少爷,但是我人不坏,遇到饥荒年月,我总是周济穷人,他们都喊我大善人,我感觉很幸福。
按说我该生活得很畅快,可是我有隐痛,我没有爱情。虽然我娶了三房太太,但是我不喜欢她们。大太太是父亲生前指腹为婚的,她的屁股太大了,一点都没有女人味。二太太是母亲安排的,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三太太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常年生病,面黄枯瘦。
有时候,我会问赵四,你告诉我,爱情是什么?
赵四就苦笑,然后叹息着说,我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哟!
给你说吧,我喜欢的是丫鬟荷香。那女子长得小巧玲珑,是我心目中的好女子。有时候我就想去搂她,我是少爷,搂个丫鬟,还不正常吗?但是我不会那样做,我不会强迫一个不爱我的女人。女人是用来爱的,用来疼的,用来呵护的,不是用来强迫的。
我也曾经问过母亲,爱情是什么?母亲一愣,继而眉头一皱说,我十七岁嫁给你爹,你爹到处拈花惹草,他遍地都是女人……母亲还说,我也有过自己喜欢的人,可是不敢啊!母亲说这话时,脸上飞起了红晕。
原来,母亲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可是母亲,你为什么逼我娶不喜欢的太太哟!
我喜欢荷香,爱看荷香,看不够荷香,可是荷香好像很怕我似的,从来不敢和我正面相视,只是她见到赵四时,才会轻轻地笑出来,好美!
赵四让我教他学打猎,这让我很意外。原来,早上荷香跟他说,好想和你去打猎。
猎场上,赵四问我,女人为什么不能打猎?
我告诉他,猎场是男人的世界,自古如此。
赵四听了,幽幽地叹气。赵四学得很认真。
我感觉赵四真幸福,有一个女人爱着自己,他的心中应该蜜一样甜了吧!赵四一直认为我很幸福,我有花不完的银子,可是他不知道,我认为他才是幸福的人哟!
我病了,病得很重,躺在洁白的病榻上,不断地说着胡话。后来,赵四告诉我,他说,少爷,你在病重时反复念叨着两个词,一个是幸福,一个是爱情……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母亲说,少爷病了,给少爷纳个妾冲冲喜吧!
我躺在那里,嘴张了张,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母亲说,就这么定了。
新娘到了,面若桃花,可是我不喜欢。新婚之夜,我躺在那里大睡,醒后发现,新娘流了一脸的泪……
打开窗户,院子里的桃花谢了,我心里的桃花也谢了。母亲并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穿过层层桃树,我看到赵四和荷香在山上打猎呢,赵四很兴奋地前后跑着,荷香穿一身红艳艳的衣服,在深秋的田野里,格外的耀眼。
我不觉笑出声来,我仿佛看到他们的两颗心贴在了一起,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我哭了,喜的,这是我几年来第一次掉眼泪……
迟来的邂逅
从千里迢迢的北疆煤城来到蓝天丽日的珠海,王强在情侣街的一隅开了个报刊亭。面对从眼前翩翩而过的一对对情侣,王强心里总免不了会泛起往事……
二十多年前,他下乡到家乡近郊的煤矿知青农场,一天,他和伙伴为女宿舍修理完炉灶后,连同女宿舍的八个女知青被连长叫到连部。连长先是温和地说:“柳云丢了十五斤饭票,你们谁捡到了?”大家一个个都是摇头,连长作了好半天思想工作,可还是没能奏效。最后连长急眼了,他—拍桌子:“给我搜身,一对一,相互搜!”王强不禁打了一个冷战,下意识地把一只手插到了裤兜里,好像紧紧攥住了什么,他的这一微小动作自然没能逃过连长的火眼金睛,可王强偏偏脸红到脖子,死活不让对方搜身,而且还声嘶力竭地叫喊:“这是侵犯人权!”那个年代还讲什么人权,尽管王强护住了身体没让搜身,可偷摸“嫌疑人”的这张无形的大网却把他严严实实地扣了起来。全连的人都像防贼一样地提防着他,只有柳云不是这样,她不相信王强会做出这种事。如果早知这样,柳云宁肯饿半个月肚子也不会声张。她为自己的举动给王强带来的伤害感到不安,同时也觉得无奈。王强在这没法待下去了,他被放逐到了边远的鹤立河六连。没过多久,他又辗转了几个知青农场,最后到矿山采煤一线下井挖煤。
本想甩掉罩在身上的那张无形的网,可偏偏无论他走到哪里,心灵的天空却再也没有见到从前亮丽的阳光。直到多年后,他才知道,原来那个所谓的污点早已记到了他的档案上,于是他辞去了公职。
命运多舛,早过了不惑之年的王强还没迎来爱情。出事不久,他曾一次次想去告诉柳云,饭票的事情别人怎么看都无所谓,但请你相信我。可他终于没能鼓起勇气。因此每当有人给他介绍对象时,他都会想到柳云,好像不和柳云把事情说清楚,这一生就没法再去谈情说爱……
四十多岁的男人似乎早就该功成名就了,可王强如今却刚刚拥有这样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小报刊亭。人生只能从头做起。
一天上午,一位体态丰满的少妇款款地迎面走来:“请给我一本《知音》。”语调温和而透明,却如此熟悉,王强不禁抬起头来,双方相视了几十秒钟,四只眼睛都亮出异彩,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柳云!”“王强!”
“你还是从前的那个样子,不过好像有点瘦了。”还是柳云先开了口,惊喜中透着酸楚和惆怅。“是啊,不但是瘦了,也老了,同在一方蓝天下,我们有二十多年没见面了,不过,你还很年轻。”王强竟然说出了一句恭维的话,其实,柳云的眼角已泛出了鱼尾纹。这时柳云异常激动,“真没想到,我们能在这见面。”柳云马上切入了在心中悬挂二十多年的话题,“当年我的那十五斤饭票在你离开连队一年之后,我竟意外地在宿舍地缝隙中找到了,为告诉你这个消息,我整整找了你十几年,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你,找到你最后的单位,说你辞职了,你走了那么多地方,连个招呼都不打……”柳云的声音开始颤抖,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王强极力地掩饰着自己,“其实,后来我也总想找机会告诉你,我根本没拿。”柳云擦了擦眼泪,“是的,二十多年了,我始终想不明白,既然没拿,当时你为什么不让搜身呢?”柳云问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却充满着嗔怪。这时王强的脸红了,又红到了脖子,他下意识地又把手插到了裤兜里,好像紧紧攥住了什么。什么东西能有比损害自己名誉更要紧的呢?王强似乎听到了柳云内心深处的追问,他吞吞吐吐地说:“当时我的裤兜里有一封尚未发出的情书。”柳云听后惊呆了,她蓦然觉得王强的人格比她想象的还要伟大,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如果把青年男女没成熟的恋情张扬出去,对女孩子的伤害将是无法估量的。“所以,为了保护那个女孩子的名誉,你宁可牺牲自己的名誉?”柳云愤愤不平地追问。王强默默地点了点头。“那你、你暗恋着的这个女孩是谁?你为她付出了那么沉重的代价,她要知道了,就该嫁给你。”王强无声地笑了,此时此刻,他突然有一种晃若隔世的感觉,面前飘来的是他悠长梦乡中美丽的云吗?他脱口而出:“那个女孩就是你,柳云。”王强的回答,好像在柳云心中滚过了一声惊雷:“我!?真的是我!?可我找了你那么多年,如今我的孩子都上初中了。”柳云感到前面的话在这个时候说太唐突了,从而把自己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而王强呢,听了柳云的话,脸上反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心中同时涌起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好像时隔几十年,终于使自己的初恋划上了句号。他觉得只要当初柳云和自己息息相通,就足够了。王强深情地看着柳云,“是的,我们的邂逅来得太迟了,就连我的孩子也上小学六年级了。人生哪能没有遗憾呢!”
就这样,美丽多情的情侣街,又注入了一段古老而酸楚的情歌,不过,在一对对相依相拥的情侣中,却总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因为他们又都把爱放回到心灵的深处。
协议
不管脚与鞋是怎样的关系,现在,脚解放了。
剩下的只是一个协议,他知道她不会放过他,他也知道他存款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大的一部分将因了这脚彻底地解放而划归她的帐户。
一切都很顺利,离谋划已久的彻底的自由只剩下最后一道手续了。他很紧张地看着她。
她拿着笔,仿佛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她的眉头皱了皱,眼角浮起一层雾水。
他很害怕她此刻会哭,他害怕她因为想起了什么而犹豫不决。如果她这次又临时改变了主意,那么这场持久战又得继续拖延下去。
他咳嗽了一声,又看看表。
她向他望了望,说:“孩子……”
“不是都商量好了吗?孩子归你,房子、家具、存款你想要什么尽管写!”他说完这些话,不敢看她的眼睛,他走出去点燃了一支烟。
她抹了一把眼泪跟出去,把写好的协议递给他:“你看看。”
“不用看了!”他拿着协议随结婚证、身份证、照片一起递进了窗口。
“女方?你不再想想吗?”办事员伸出头问她。
“不想了,该写的都写上了。”她说。
“财产、房子……你不再考虑考虑?”办事员指指那张协议。
“不考虑了,就照那办。”她说。
“这是我们的程序,我们必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办事员望着她。
“谢谢你,给你添麻烦了。”她眼里闪着泪花对着窗口里笑笑。
“不过,你以后如果对这协议觉得不合理了,你还可以起诉……”办事员提醒她。
“有完没完啊,难道就不保护一下男人的合法权益?!”他粗暴地插了一句。
办事员瞪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又终于什么也没说。
填好了该填的表格,按了手印,两个离婚证从窗口递出来,他舒了一口气。
她拿着那本离婚证翻开看了看,装进了衣兜,对办事员说:“谢谢你!”转身出了门。
“你真没有良心!我看她跟了你,亏!”办事员说完“唰”一声拉上了窗口的玻璃。
在下楼的转角处,他停下了。离婚协议里她竟然只写了一行字:“房子、家具、存款都不要,只请求男方每个周末来看看孩子,带孩子去游乐场玩一次。”
他愣了。扬起手中的协议,匆匆追上她。
“你?为什么?……”看见两行眼泪簌簌地从她眼眶里滚落,他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
她扭过头,望着远处的天空:“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孩子也和我一样没有爸爸……”
瑟瑟的寒风中,她的背影渐渐模糊,渐渐清晰,渐渐地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尽头……
红尘有爱
林雪的老公是个大老板,在A城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姐妹们都非常羡慕她。羡慕林雪住的是别墅,出入有自己的高档小车,穿的是进口名牌………在物质上林雪确实很满足,她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在精神上她很孤独、寂寞,内心里总有一丝抹不去的忧愁。
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林雪做好了饭菜等丈夫回来。随着夜幕的降临,她开始给丈夫打手机,但手机总是关机,她就坐在电话旁等老公的电话,等了一夜,也没等来老公的电话,她已记不清是多少次了老公夜不归家。她想起姐妹们私下曾对她开玩笑说有钱的男人经不住漂亮女人的诱惑,你要看紧他啊。如今的臭男人仗着有几个臭钱在外包二奶、三奶她也曾听说过,此处一想她心里就非常担忧起老公来,老公忙,忙得不至于连家都不回吧。
第二天,林雪来到一家私家侦探所,高薪请人跟踪她老公一天到底在忙啥。
半个月后,一叠厚厚的照片摆在了她的面前,照片上的老公搂抱着一位比她更年轻更漂亮的小姐,林雪如当头一棒,什么都明白了。
林雪在床上躺了三天,她决定要报复老公,她要让老公戴绿帽子,你在外面乱搞,我也要在外面找男人。林雪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静静的深夜里,她想起她的美好的初恋。那个男孩叫白岩,长得很帅,当时爱情在他们的内心里是多么的美好,他们的眼里只有爱情,眼里只有蓝天、白云,没有一丝物质的东西,一切都是爱情至上。他们经常去爬山、采野花、捕蝴蝶……,他们尽情地品尝着爱情的甘露,内心里充满着斑斓的梦,同时认定了对方就是自己的一切。但随着另一个女孩的出现,这美好的梦很快就被击碎了。那天,他们本来约好了去山上采枫叶,当时林雪看离约定的时间还早,她就独自去街上买衣服,没想到她看到了白岩手挽着一个白衣少女从她面前走过,林雪呆呆地站在那里,泪水扑了出来,心中所有美好的梦瞬间瓦解。
林雪回家后躺在床上哭了三天,她已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上还有真爱,于是她离开了这座令她伤心的小县城。
经过一次心灵打击后,林雪一下看透了爱情,对爱情她已是无所谓了,开始疯狂地交男朋友,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后来,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老公很有钱,她毫不犹豫地嫁了过去。其实,婚后她过得并不幸福,虽然物质上很满足,但精神上她却很空虚,她有时觉得自己不过是老公养的一只金丝鸟。每一次独守空房,深夜醒来,林雪的脑海里就浮现出白岩,白岩毕竟是她的初恋,谈恋爱时他们也曾拥抱、接吻、抚摸,但每次白岩想攻破她最后一道防线时,林雪就抓住他的手说,等我们结婚时我会完整地给你。没等到结婚,林雪就悄悄地消失了。如今她又想起白岩,她想去小县城找白岩,一来重温旧梦,二来是想把自己交付给白岩,借此来报复老公。
老公去美国的第二天,林雪也离开了A城,她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小县城,小县城还是以前的模样,每条街道上都曾有她和白岩手挽手时留下的足迹,往事一下子又重现在她的眼前,她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站在北门上,她突然听到了擦鞋的声音,这时她才注意到刚才坐车时鞋子被人踩了几脚。林雪走了过去,坐在凳子上,她把脚伸了过去,那男子抬起头来,林雪感到他很面熟,那男子立即低下头只顾擦鞋。那男子虽然戴着眼镜,胡子很长,显得很苍老,旁边还放着一副拐杖,但林雪还是认出了那男子就是白岩。原先的白岩是个白面书生,如今怎么变得如此苍老?跟着林雪叫了一声,那男子仿佛受了惊吓,鞋刷掉在地上。林雪又叫了一声白岩,那男子低下头只顾打油毫无反应。林雪大声又叫了一声,那男子拄着拐杖落荒而逃。
林雪追了上去,拦在那男子面前说,你不要逃了,我知道你就是白岩。
那男子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白岩。
林雪带着哭腔说,你就是白岩。
那男子说,我以前叫白岩,但现在已不是当年的那个白岩了。
林雪说,告诉我,你的腿怎么了?
白岩叹了一口气说,当年你不告而别,我四处找你,我的足迹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每天我精神都恍恍惚惚,一天,我在A城突然发现公路对面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好像你,我就横穿公路闯了过去,没想到我撞到一辆小车……
林雪忍着泪水说,你现在好么?你结婚了吗?
白岩叹了一口气说,我虽然没结婚,但我现在过得很好。
林雪说,当年你的那位白衣少女呢?
白岩莫名其妙地说,哪位白衣少女?
林雪说,就是几年前,我们打算最后一次约会的那天。
白岩回忆了半天,才说,你误会了,那白衣少女是我的妹妹,是我大伯的女儿。对不起,我现在有事,我先走了。
林雪抓住白岩的手几乎是哭着说,明天我在北门上的思念酒家等你,我很想和你好好谈谈。
白岩怔了半天,然后点了点头。
林雪望着一拐一拐远去的白岩,泪水流了出来。
第二天,白岩没来。林雪又等了几天,白岩还是没来。林雪就在街头逛,好希望能找到白岩,结果她很失望。她就去白岩的家,白岩的家大门紧闭,她就问邻居,邻居告诉她说白岩已走了,不知到哪去了,他走时留下了一封信。林雪打开信,信很短,“雪,我走了,我将流浪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流浪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躲在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却残生,但我会想你的,我会把我对你的爱深埋在心底,直到永远。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满足了。永远爱你的人,岩。”
林雪捧着信,泪水一滴一滴落在了洁白的信纸上……
赌石
日头白花花一照,河谷里阴湿的圩场老街地面也渐渐白了。街面清一色的木檐木柱上,那些肉眼不易察觉的小菇子经太阳一晒便又缩回木缝木纹里,像玉矿主刀坤家二小姐刀钰那刚冒出点芽尖儿的春情。她躲在窗后偷望着阶前的人群,满脸失望。日上三竿还不见阿龙影儿,他不会来赶圩,更不会来赌石了。
赌石就是赌玉。刀家玉器行前一长溜摆着矿石坯,坯里可能藏着价值连城的玉,也可能什么都没有。赌石可拿两百大洋下注,也可拿自身下注。赌家选坯下注后,拿玉钻钻出了玉水(细微玉粉),坯和赌注一并拿走。钻不出玉水,再砸开,里面还没有玉,赌注就归庄家刀坤,拿自身下注的便要到刀家玉矿为奴。刀家赌石已赚得盆满钵满,矿上奴工也越来越多。
阿龙还没来,刀钰嗓里直冒火。阿龙一双手掌蒲扇大小,刀钰胸脯出奇的丰满,她就喜欢阿龙盈手握着她一对奶泡子的感觉——她和他已在矿后苞谷地钻过草棚。刀坤震怒之下让人打瞎阿龙的双眼。前日里刀钰对刀坤说:“爹,让人叫阿龙来赌石吧。他输了,矿上就又多个奴工。”刀坤竟同意了。刀钰的心思,阿龙赢了就好,他那寡居老娘早没钱抓药哩,她捎钱给他又被拒绝,要是输了,他到矿上来,也能常见着了。刀坤却嘀咕道:“许多赌石老手都惨败哩,这穷小子多半会输,让他作奴工干最危险的活,出了人命,也好早断了阿钰的念想。”
屋檐投影移到窄街中线石板缝上时,赌石开始了。刀坤进帐两千大洋后,赌家垂头丧气散掉了十多个。只有一个赌中了的瘪三,抱着玉石狂喜着去了。圩边绸庄老板扎果做生意蚀了本,用仅余的两百大洋来作最后一搏,不想却输了,再拿自身下注,又输了,也不想为奴,长啸一声后一头撞死在木柱上,脑浆迸裂。赌家们暗自摁了摁腰间装钱的褡裢,一个个无声退去了。
圩场外的茅屋里,瞎眼阿龙正对老娘说:“娘,我们再试一遍!”老娘将几十只小土碗在大木板上散摆开,从沸腾的锅里舀出开水飞快倒进小土碗。每个小土碗里按倒水顺序丢进一块刻着道儿的竹片。小土碗全灌满后,老娘迅速将碗的位置作些调整,便拍了一下掌。阿龙迅速将碗的外壁摸了个遍,再摸第二遍,摸到一只就说:“第十一碗,第三碗,第二十六碗……”老娘数着竹片上的道儿,泪就涌出来:“你去吧,娘心里有底了。”
是信没送到还是阿龙胆怯了?刀钰一跺脚,冲出门去。刀坤一挥手,家丁死死将她拦住。刀钰吼起来:“敢拦老娘,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们!”家丁正惶惑间,刀钰却笑了,笑得像一株红彤彤的山丹丹,她望见阿龙走了过来。阿龙瞎着双眼,却健步如飞,转眼已在那排矿石坯前站定。
刀坤斜了阿龙一眼说:“拿自身下注?”阿龙不作声,点点头就用蒲扇大手将矿石坯细摸了一遍,再摸着一块说:“赌它。”一钻,果然有玉。又摸着另一块说:“再赌它。”再钻,又果然有玉。刀坤有些坐不住了,仍嘿嘿一笑:“小子……还敢赌吗?”阿龙说:“当然。”刀钰急了,冲过来拦住他:“剩下的石坯里有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呀!”阿龙笑了:“剩下石坯里全没玉了。刀坤老板,我想换个赌法,剩下的坯有些你们看它外表还很光亮,但我敢赌没一块里有玉,哪怕一块有玉我就将这两块玉石还给你,到矿上为奴。我赢了也不要你赔,你把库存石坯全拿出来再赌就成。”刀坤瞪大了眼,略一思忖说:“行!还剩二十几块坯,你小子再神,我就不信没一块赌错!”
余下的石坯中果然无一块有玉。刀坤背上的汗暗暗涔了出来,又笑起来:“阿龙啊,我赔你两千大洋,别再赌下去了。”阿龙说:“你敢坏了规矩,以后还怎么在这行混?!”刀坤家库存的矿石坯都是些藏玉率极高的好坯,刀钰曾对阿龙说过的。刀坤瘫软在椅子上,说:“愿赌服输,我不赌了,你有什么要求?提!”
刀钰见阿龙沉默着,故意在旁咳嗽一声,阿龙循声指着她说:“我要娶二小姐!”刀坤一下子跳起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成!”刀钰忙说:“爹,阿龙当了你女婿,你不就有了得力帮手吗,还愁赚不到大钱啊?!”刀坤无奈地说:“我怎能拿女儿的婚姻来作赌注啊……唉,由你们去吧。”阿龙和刀钰紧紧拥抱在了一起。刀坤黯然叹了一口,一转身却暗自得意轻叨了一句:“这下可找着摇钱树喽!”
刀钰兴奋好奇地问:“你瞎着眼,怎知坯里有玉没玉,那么准?!”阿龙说:“我赌玉不靠眼睛,靠手摸。有玉坯比没玉坯要凉一丝儿,因为它里面深藏着凉性的玉啊!”刀钰又问:“人人都说我刁蛮,你干吗还敢娶我?”阿龙谐谑地说:“我摸过你啊,没摸出刁蛮来,摸出的是你骨子里的冰清玉洁和善良。”刀钰狠掐了阿龙一把:“没正经!”阿龙却收敛了笑,说:“我摸你,用的不是手,是心……”

